石林县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流程
一、石林县申领失业补助金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的工商银行卡。
二、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中间档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各地不得随意缩小受益人范围,失业补助金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计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三、申领途径
1.石林彝族自治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失业保险窗口,即时办结;
2.线上直接申领。目前,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石林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发放联系方式
石林县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石林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石林南路302号),联系电话:0871-6778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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