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017-12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017-12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2017-12:部分县区生态建设考核分值中的环境保护分值偏低的问题:石林县的环境保护分值2017年比2016年降低。 |
整改目标 | 提高生态建设考核分值中的环境保护分值 |
整改措施 | 1.提高2018年生态建设在全县主要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分值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10%。 2.完善我县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从2019年起,适当提高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在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比重。 3.在全县主要工作目标综合考核中,实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环境保护考核分值:2017年为12分,2018年为19分,2019年为20分。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委目督办) 责任人:符锐冰 联系人:张瑷妮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石林县委目督办。 联系人员及电话:张瑷妮,0871-67799848 |
公示单位:石林县委目督办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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