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石林彝族自治县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云南省政府工作安排,经石林县财政局汇总,石林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石林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石林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673.75万元,较上年减少45.98万元,减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4万元,较上年增加7.4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人次4人;公务接待费169.9万元,较上年减少34.02万元,减16.68%,公务接待批次为3422次,接待人次28444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6.45万元,较上年减少19.36万元,减3.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7.1万元,较上年减少45.96万元,减40.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9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35万元,较上年增加26.6万元,增6.6%)。
石林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总体上呈现降低的态势,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石林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实施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制度,通过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实达到加强经费报销管理目的,控制了接待成本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是石林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三是石林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一方面由于石林县承办2019年昆明市六运会,各项业务工作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逐年老化,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四是石林县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是:①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学英语教师参加云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赴港澳专题研修班事项的批复》(石政复〔2018〕51号),县教体局派出两名教师参加云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赴港澳专题研修班,经费支出1.6万元。②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石林管理局关于组团赴印度尼亚西参加第六届亚太世界地质公园大会事项的批复》(石政复〔2019〕54号),石林县派出两人参加第六届亚太世界地质公园大会,经费支出5.8万元。
附件:1.石林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石林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上年 决算数 | 本年 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719.73 | 673.75 | -45.98 | -6.39% |
1、因公出国(境)费 | 7.4 | 7.4 | ||
2、公务接待费 | 203.92 | 169.9 | -34.02 | -16.68% |
3、公务用车费 | 515.81 | 496.45 | -19.36 | -3.7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113.06 | 67.1 | -45.96 | -40.65%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2.75 | 429.35 | 26.6 | 6.60% |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