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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03-373993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10 17:13
名 称: 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石林县大可乡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文号: 关键字:

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石林县大可乡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6-10 17:13 浏览次数: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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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石林县大可乡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大可乡人民政府发布的《石林县大可乡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石林县大可乡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实施办法(试行)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616日(星期9点至11:30点在乡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梅爱冰(大可乡人大主席)

(二)听证委员:

赵子华(大可乡党委书记)

(三)决策发言人:

毕学林(大可乡人民政府乡长)

(四)听证监察人:

张云波(大可乡纪委书记)

付贤恩(县依法行政监督科负责人)

(五)听证记录人:

金古玲慧(大可乡党政办负责人)

郭 蓉(大可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艾 岷(学文餐馆经营户)

槐可宜(可宜饭店经营户)

施增权(百货店经营户)

李白俊(百货店经营户)

付春寿(修理店经营户)

槐以伟(修理店经营户)

袁明学(化肥、农药店经营户)

杨金辉(兽医店经营户)

曾大兴(超市经营户)

曾 宏(建材店经营户)

杨东升(大可烟站站长)

周 红(大可信用社主任)

施 丽(大可卫生院院长)

张云清(大可中心学校校长)

槐以国(大可农机加油站)

清华(大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段明星大可乡法律顾问)

李 勇中龙村党总支书记)

赵燕芳(县人大代表、大可村党总支书记)

张成岗(水尾村党总支书记)

赵映伟(结胜村党总支书记)

徐永春(县人大代表、南大村党总支书记)

詹 伟(县人大代表、岩子脚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春平(小波溪村小组长)

李云才(南大村村小组长)

仁小华(大可村村小组长)

(七)旁听人员:

邱 盈(大可司法所所长)

王 飞 (大可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周春兴(大可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云波(大可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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