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顺利推进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决定成立石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普建勇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余 春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林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符锐冰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目督办主任
昂剑锋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目督办主任
王丽红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蒋开彦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赵振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桂 明 台创委专职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段明宗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吉光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 丽 县财政局局长
李永福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一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宇杰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局长
龙志彬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段正平 县水务局局长
李贵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周向琨 县应急局局长
李绍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姬卫国 县林草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赵丽芬 县气象局局长
徐 翔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国兵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云涛 石林供电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龙志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唐丽琼同志兼任。
为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项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工作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工作组、“一个窗口”综合服务工作组等3个工作组,工作组人员由成员单位自行组建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工作。
(一)立项、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工作组
负责统筹各类规划,开发建成全县“多规合一”业务信息平台,制定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求的规划数据标准,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线上运行的多部门协同策划项目生成机制,实现在线协同策划,开展线上项目策划生成工作;建立规划修改和数据更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一张蓝图”;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一波,县发展改革局 段明宗
(二)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工作组
负责起草《石林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做好改革培训、信息报送、政策宣传及督查通报等工作;负责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将所涉及的其他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评估、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含备案)等事项纳入此两阶段办理和并行推进。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志彬
(三)“一个窗口”综合服务工作组
负责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有关窗口,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实施“一窗通办”,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综合窗口出件”,实现线上线下“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推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规范运行规则,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咨询、引导、代办等服务规定。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县政务服务局 王丽红
三、有关要求
(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切实承担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建立石林县改革工作推进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实际需要召开工作问题专题会议。
(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由省级统一建设,各部门直接使用。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