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事项的批复》(石政复〔2020〕8号),石林县财政局、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石财发〔2020〕4号),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1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
一、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使用单位:鹿阜街道、桥板街道、石林街道、西街口镇、圭山镇、长湖镇和大可乡7个乡镇(街道)。
二、分配原则:以提升脱贫成效,巩固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脱贫户产业发展、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进行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
分配结果:批复的2类17个项目中,产业发展项目6个,专项扶贫投资837万元,占总投资70%;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1个,投资364万元,占总投资的30%。
三、公示时间:2020年3月4日——3月14日(10天)。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从即日起向县纪委举报。
四、监督部门: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
监督电话:0871——67796654
全国扶贫领域监督电话:12317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石政复〔2020〕8号 对县扶贫办关于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事项的批复
石林县财政局 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石财发[2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