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8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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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83号建议的答复
黄树学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维则旅游服务新村建设的建议》(第283号)已交我局办理,根据县人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的维则村位于长湖镇镇政府和维则村委会所在地,九石阿旅游公路和省道“昆泸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村东侧紧邻长湖景区,村落格局和民居建筑至今基本保留着彝族撒尼传统村落风貌。据李有义先生《汉夷杂区经济》“尾村最初是属于一个秦姓土司(明代路南土司)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尾村由秦土司手中转到一个徐姓汉官的手中”的相关记载,说明维则村建村历史较早。村内至今遗存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毕恒光烈士革命活动遗址、独石山赵发扎营遗址,登记文物邓保禄墓、天主教堂旧址、维则李姓本宗碑等文物古迹。村东长湖景区现已发展成为区域性休闲度假和露营圣地。2006年6月维则村被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第一批市级传统文化保护区。
二、建议办理情况
维则村历史悠久,彝族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生态环境良好,休闲旅游、阿诗玛文化体验区深受游客欢迎,整体符合《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和《石林彝族自治县乡村旅游总体规划》项目发展方向和总体规划布局。历经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可供游客参与和体验的乡村旅游项目逐渐得到丰富,旅游业态得到进一步深化,已培育出了稳定的消费客源基础,品牌效应在周边区域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近年来已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下:
(一)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县财政投资60元完成了维则村乡村旅游公厕建设;二是独石山休闲旅游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资金约57万元。
(二)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2016年完成了《维则村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是2018年完成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18—2030)》编制工作,内容包括省级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区维则村、省级彝族撒尼传统刺绣之乡阿着底村的相关保护规划;三是近期已安排20万元用于维则村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加强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实施资金,在完成前期历史、文化资源相关保护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基础上,做好《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发展,为石林社会经济发展、幸福乡村建设和文旅融合产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维则村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石林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联系人:杨泉 联系电话:67796409 )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