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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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黄丽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建议把维则村、阿着底村作为石林县特色旅游村寨修建详细规划编制》(第205号)已交我局办理,根据县人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提的维则村位于长湖镇镇政府和维则村委会所在地,九石阿旅游公路和省道“昆泸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村东侧紧邻长湖景区,村落格局和民居建筑至今基本保留着彝族撒尼传统村落风貌。据李有义先生《汉夷杂区经济》“尾村最初是属于一个秦姓土司(明代路南土司)明宪宗成化十三年(1477年),尾村由秦土司手中转到一个徐姓汉官的手中”的相关记载,说明维则村建村历史较早。村内至今遗存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毕恒光烈士革命活动遗址、独石山赵发扎营遗址,登记文物邓保禄墓、天主教堂旧址、维则李姓本宗碑等文物古迹。村东长湖景区现已发展成为区域性休闲度假和露营圣地。2006年6月维则村被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第一批市级传统文化保护区。
阿着底村位于长湖镇维则村东侧,省道“昆泸公路”途径村口,紧邻九石阿旅游公路,生态环境较好。彝音村名与彝族撒尼民间叙事长诗《阿诗玛》唱段“阿着底是个好地方,高高的青松树长满了山冈”中的“阿着底”地名不谋而合,“阿着底是阿诗玛的家乡”这一观点已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阿着底村被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生态民族村和民族团结示范村,也是石林县首批推出的对外开放“彝家乐”生态旅游村,“宜政”牌特产苹果深受游客和周边县城消费者欢迎。现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彝族撒尼民间叙事长诗《阿诗玛》传承人1人。阿着底村彝族撒尼传统刺绣业发达,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刺绣产品远销国内外市场,年产值达数百万元,增加了周边农村妇女的副业收入,带动了石林乡村旅游购物经济发展。2006年,被省政府公布为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暨省级彝族撒尼刺绣之乡。
二、建议办理情况
维则村、阿着底村历史悠久,彝族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生态环境良好,休闲旅游采摘农产品深受游客欢迎,整体符合《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和《石林彝族自治县乡村旅游总体规划》项目发展方向和总体规划布局。历经多年的开发建设,目前可供游客参与和体验的乡村旅游项目逐渐得到丰富,旅游业态得到进一步深化,已培育出了稳定的消费客源基础,品牌效应在周边区域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近年来已实施的相关工作如下:
(一)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投资15万元在阿着底村打造建设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叙事长诗《阿诗玛》传承展示馆,现已投入使用;二是县财政投资60元完成了维则村乡村旅游公厕建设;三是独石山休闲旅游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资金约57万元。
(二)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2016年完成了《维则村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是2018年完成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2018—2030)》编制工作,内容包括省级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区维则村、省级彝族撒尼传统刺绣之乡阿着底村的相关保护规划;三是近期已安排20万元用于维则村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加强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实施资金,在完成前期历史、文化资源相关保护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基础上,做好《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发展,为石林社会经济发展、幸福乡村建设和文旅融合产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感谢您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维则村传统民族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石林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
(联系人:杨泉 联系电话:67796409 )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