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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009-320178 主题分类: 公共文化体育文化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12-20 11:05
名 称: 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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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9-12-20 11:05 浏览次数: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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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工作年报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的通知》(昆办发〔20199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2019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任务圆满完成。

成立了石林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县对乡镇、县对县文广体局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目标督查内容。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石办发〔20184号 )、《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石林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940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石林彝族自治县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文旅发〔202016号)、《关于做好2019-2020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文旅发〔201921号)等一批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文件。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项会议6次,研究解决公共文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制度和财力保障。

(二)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按照市级统计口径,石林县常驻人口246220人,2019年,按照人均17元标准,市县各承担50%比例,石林县财政共预算安排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配套资金209.29万元,201936日石林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石财发〔20192号,按人口比例下达各乡镇(街道)资金209.29万元,用于保障各乡镇开展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市级资金用于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在春节期间下达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2019年元旦春节农村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补助经费47.5万元,补助乡镇开展大型群众文化活动4万元,补助乡镇开展县级示范点打造4万元,统一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缴纳网络服务费12.015万元,开展春节文化系列活动23.5万元,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券18.036万元,其他市级下达的经费全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另外,2019年石林县财政安排了火把节、阿诗玛文化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经费近600万元,安排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开闭幕式经费400余万元。印发了《石林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了使用效益。

(三)着力设施建设,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

石林县县级有图书馆(国家三级)、文化馆(国家二级),乡镇级有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行政村(社区)93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部分乡镇实现农村文化活动广场自然村全覆盖,覆盖率100%2019年度石林县共整合改扩建圭山镇、西街口镇、大可乡3个综合文化站,室内面积和活动广场按照人口数全部达标;整合改扩建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8个,室内面积全部达到300㎡以上,活动广场全部达标。按照新标准,达标站和中心共计60个,达标率60%,剩余40个站点将于2020年全部建设达标。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均配备了服务所需的图书、电脑、数码相机、音响、多功能一体机、志愿服务物资等相应设施和设备。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全部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一缴纳网络服务费,确保网络畅通,无线网络覆盖率100%。

(四)做好免费开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2019年石林县文化馆、图书馆、7个文化站、93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空间全部按要求时长免费开放。举办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览、野生动物保护主题摄影展、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图片展览、阿诗玛文化旅游节系列展、非遗展览、书法展、农民画展等87个展览活动;举办各类培训114期,开展各类讲座近400场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116场次。

2019石林县继续面向广大社会民众、学校师生发放第二批文化惠民消费券,共6千份,每份面值金额50元,共计30万元,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51日至930日期间,持消费券可到新华书店、阿诗玛影城等文化试点服务企业进行等额消费。截止9月30日,共完成6000份消费券发放,已使用4509份,消费券抵用金额22.455万元,实际支付服务企业金额18.036万元。共开展各类配套活动252场次,开展活动时间达到146天,参与人数达728765人次。

(五)繁荣群众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019年石林县投入资金1117.01万元,举办各类文化活动295场次,其中县级29场次,乡镇(街道)41余场次,村(社区)225场次,惠及群众约95.16万人次;在元旦春节期间举办了石林县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2019年迎新春系列群众文化活动、首届石林台湾灯会、放歌石林筑梦彝乡文艺演出、天生关山歌节、板桥故事汇惠民演出、台创园村企联谊会、鱼龙灯节等文化活动;在二季度举办了第二批文化惠民消费券发行仪式活动、“石林2019广电•杏林大观园杯广场舞大赛”、阿诗玛文化旅游节文化系列活动、石林县图书服务宣传周、中国好声音石林赛区海选、2019风雅颂国学经典诵读等活动,三季度举办了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2019中国石林火把狂欢节;四季度举办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农民丰收节、长湖苹果文化旅游节、圭山密枝节、大可枇杷文化旅游节等活动。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文化繁荣发展根基

石林县文旅局下设公共服务科,科室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县文化馆有11名,图书馆有12名,民族文化工作队有27名,7个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在机构改革后全部达到3名以上,9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了文化管理员。2019年积极开展文化队伍培训,共开展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班18期,参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开展空中大讲堂等专题培训12期,参训人员300余人次;年度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专题培训4期,培训人员100余人次。

(七)努力创先争优,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获殊荣。

2019年,石林县创作的广场舞《马铃响来玉鸟儿唱》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在广东举办的第二届“戴爱莲杯”人人跳全国群众舞蹈展演,荣获“魅力之星”称号,石林县文化馆获星级组织称号。代表昆明市参加在玉溪市举办的“全民健身日”云南主会场活动,少数民族健身操(舞)大赛,分别荣获规定套路一等奖、自编自创套路二等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创作的彝族(撒尼)器乐演奏节目《乐乐呀》代表昆明市参加云南省文旅厅主办的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得铜奖。设计的石林阿诗玛祝福收纳盒系列文创产品获省文旅厅举办的2019南亚东南亚品牌文化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暨云品100创新创意大赛新锐设计奖。参加昆明市六运会健美操比赛5个项目的比赛,获得2金,1银,1铜,1个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参加昆明市第五届民族民间歌舞乐调演活动,石林县创作的彝族(撒尼)器乐演奏节目《乐乐呀》荣获金奖。参加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狮舞比赛《舞狮》获“第三名”。在2019年《神彩云南第五届云南省农民画展》中,县文化馆组织的毕敏作品《幸福鼓》、黄云锋作品《瓜果飘香》、金牛作品《华夏一家亲》、龙金尧作品《架桥》、赵家福作品《大地的恩赐》等荣获优秀奖。

(八)突出特色亮点,打造石林特色公共文化服务。

一是突出亮点打造文化品牌活动。石林县积极文化活动品牌。打造了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阿诗玛文化旅游节、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等县级品牌活动。打造了鹿阜街道巴江之春·百姓大舞台、鱼龙灯节等活动;石林街道放歌石林·筑梦彝乡等活动;板桥街道血桃文化旅游节、板桥故事汇等活动;圭山镇密枝节、彝族撒尼剧展演等活动;西街口镇摸稻花鱼大赛、女子摔跤、人生果文化旅游节等活动;长湖镇祭龙节、苹果文化旅游节;大可乡举办苗族彝族花山节、枇杷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活动,形成一乡一品的特色文化。各村(社区)也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传统节日等开展各自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活动。

二是培育扶持民族民间文化。县财政每年安排文学艺术精品和传承交流活动扶持奖励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和文化传承交流活动。全县20人以上业余文艺团队发展到619支,演职人员近2万人,年演出2千余场次。先后有56支农村业余文艺队被评为省、市优秀业余文艺队,前哨阿弟艺术团注册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许多民间文艺团队在弥勒、泸西等周边县广泛开展文化艺术展演展示交流活动。在上级派出“三区”文化指导员的基础上,石林县安排7个工作组到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示范点开展指导工作。

三是传承保护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石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县,2018年新增了3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公布了第二批4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全县非遗项目达到120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5项、市级29项、县级82项,是全省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9名,其中国家级5人、省级11人、市级39人、县级74人。建有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艺术之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示范学校等30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9个、县级17个),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结合旧城区文物古建筑修缮,建成了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展示馆、农民画馆,年接待参观人员万余人。

石林县公布了文物保护单位33项,其中市级4项,县级29项。实施了文庙局部修缮和小乐台旧村义学、东门街赵氏宅居抢救维护工程。完成了板桥白石岭考古调堪野外部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实验室及室内分析研究阶段工作。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法律法规宣传及文物保护成果展, 进一步提高人们保护文物的思想意识。彝文手抄本《指路经》、《纳多库瑟》成功纳入国家级珍贵古籍文献名录。

制定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各级传统文化保护区管理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编辑出版了《石林彝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阿诗玛文化系列丛书》、《彝族文献典籍》、《石林彝语撒尼口语400句》、《石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读本》、《彝族礼仪歌曲选》等阿诗玛文化保护工程系列丛书。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五进”活动,大力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营造了传承保护优秀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公共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村(社区)还存在“重建、轻管、少用”的现象,部分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不高,运行状况不理想,作用发挥不充分。引导社区群众参与活动的办法少,主动性不强。

(二)队伍结构不合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存在人少事多的矛盾。文化从业人员梯队建设不合理,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尤其是基层的日常管理服务人员落实不到位,缺少专职文化管理和服务人员。目前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多数为兼职或者临时聘用人员,导致投入精力不足,时间保障不够,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步打算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搞好统筹协调和指导,整合利用基层设施、设备资源,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化部门具体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石林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办发〔2019〕40号)要求,制定措施,落实各部门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责任提升全基层公共文化服效能。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缺乏是制约基层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瓶颈”,需要加快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业务精湛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一是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乡镇(街道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3名,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二是制定完善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充分挖掘、培育基层业余文化人才,激发创造活力。三是加大对基层文化队伍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要继续积极扶持各社区特色文艺队伍发展壮大,支持业余文艺团队和乡土文化能人开展系列文化活动。

三是丰富服务内容。继续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具备书刊阅览、文艺排练、书画展览、科普教育、健身养生、课外辅导、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常年坚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或特色文化服务项目,组织引导社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扩大群众参与面。大力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为基层购买一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定期开展公共服务活动,使文化配送服务真正沉下去,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多样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力度。丰富文化惠民内容,推进资源整合流通,使公共文化资源“活”起来,公共文化服务“动”起来。探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共享,在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中,同步推进基层服务点建设,实现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共享共建。

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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