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雷永亮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雷永亮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19〕4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雷永亮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碧芸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施建梅同志任县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韩梅颖同志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免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永发同志任县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林青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冯华忠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宏先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烤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云春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李剑宁同志任县政府性债务(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建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杜玖武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劲松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人民政府烤烟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建华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迎旭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云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世云同志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兼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方黄金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冯金洪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西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刘燕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朱灿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潘乔宾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鹿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姚树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鹿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清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石林景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彦雄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林景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争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泉同志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袁春霖同志任鹿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
李云湖同志任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雁飞同志任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晓强同志任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云翔同志任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丽娜同志任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桂明同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雪刚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职务;
免去陈永能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米佳同志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免去毕绍军同志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保胜军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孔德卿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智宏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云同志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国兵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建明同志鹿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俊超同志石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龚成玲同志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琦同志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江庆同志县长热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曾跃祥同志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陆正荣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