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对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 答 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对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
答 复
毕桂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石林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校园西南角土地征用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校园西南角有面积为4亩左右的鱼塘,成三角形状态,此区域土地使用权属于大昌乐村民个人所有。此鱼塘的存在,一定程度影响校园整体美观,并存在校园安全隐患。
二、办理情况
针对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石林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校园西南角土地征用的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安排人员及时深入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一方面,县教育体育局并不具备征地权限;另一方面,在县财政持续吃紧的情况下,无征地所需资金,故无法办理征地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向上级紧盯关于职业教育项目和资金安排动向,及时将征地及绿化问题纳入上级支持。
感谢您对石林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大军 联系电话:67786959)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