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届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届三次会议
第27号提案的答复
陈雪梅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县中医药事业》的提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十二五以来,石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石林县中医药事业不断发展,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民间中医药得到挖掘和保护,中医药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中医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石林县目前县级有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均开设有中医科并开展中医服务;乡级7个乡镇卫生院于2018年底全部完成中医馆建设并开展中医药服务;全县188名村医自2016年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并有186名取得了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合格证,基本做到能西会中;社会办医中中医服务得到发展,石林天奇医院、石林莲花医院、石林仁济医院、石林慈宁医院民营医院均开展中医科并提供中医服务,个体诊所中有中医诊所11个,中医馆5个。特别是县、乡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各级政府多种形式加大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县中医院以PPP模式新建中医医院,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并开展装修;7个乡镇卫生院,省、市加大投入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规范化建设,共投入70余万元,目前7家均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石林县充分利用沪滇合作项目,积极争取省市人才培养项目,到2019年上半年,共有4人参加沪滇合作人才培训,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等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县中医院为了落实搬迁后人才不足的问题,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人才培养工作,新选聘中医医院院长,新招聘医务人员63人进行了培训,县中医院还发挥全县中医药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组织中医药业务骨干下基层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现场业务技术培训及指导,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县卫生健康局积极争取省、市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项目,每年开展一期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及考核,到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4期培训,共有188名参加培训,经进行理论测试和组织专家实践考核,共有186名通过考核并取得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证。开展民间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申报及考核工作,充分挖掘民间中医药技术及中医药人才,2018年,根据全省的安排,全县开展了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申报工作,共有60余人参加申报,38人申报资料已经过县、市、省审核及公告,年内将进行技术考核。
(三)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石林县以中医医院为主体,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参与,每年以《中医中药中国行》确定的中医药文化宣传主题,利用三下乡,卫生义诊、健康扶贫、科谱宣传周、平安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健康教育、中医义诊方式、中医科谱报告等方式开展中医中药文化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与认同,为中医药的发展打下群众基础。在中医药文化宣传上,石林杏林大观园走在了全省前列,被列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示范基地。
(四)开展中药资源调查与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县中药资源家底。从2015年开始,在昆明医科大学药学院的支持下,石林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共同配合,开展了石林县药用植物调查工作,2018年底完成了调查工作并出版图文并茂的《石林药用植物精选》,共收集了1006种药用植物。2019年,石林县被列入全省第六批中医药资源普查县,目前该项工作在启动中。
(五)认真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推进中医药发展。在中医药管理方面,石林县卫生健康局落实了中医诊所备案制、中医确有专长考核制、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制、中医饮片收费可加成、中医服务医保报销倾斜政策以及公立医院改革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等,为中医药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尽快成立中医药管理机构,转变中医药管理模式。《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1号),明确组建县卫生健康局,加挂县中医药管理局,同时明确由县卫生健康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办通〔2019〕42号)明确内设医政药政和中医科。机构的成立及内设科室的设置,为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关于加快形成中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县中医院人才培养方面,县中医院立足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2019年共招聘63人,以送出去培训的方式,分别到弥勒市中医医院、泸西县中医医院开展学习培训,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安排部分医务人员到市中医医院、43医院等进修学习,同时,以聘用制方式招聘中医院院长,提高中医院管理水平,提高中医院服务能力;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以建设规范化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为契机,以请下来、送出去方式加强人才培养,石林卫生院、板桥卫生院安排中医馆工作人员到省级中医医院、北京等学习中医药适宜技术并推广,各医疗机构以请专家到本院坐诊等方式向上级专家学习中医医疗服务技术;乡村卫生室以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及应用为重点,由县中医院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县中医院以中医医共体方式,深入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技术支持与帮扶,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关于开展师带徒工作。根据《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开展师承(师带徒)方式培养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目前共有1人进行了公正并按师承方式培训中医药技术人员。
(四)关于中医药文化宣传和传播工作。石林县每年根据《中医中药中国行》的宣传主题开展以义诊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2019年开展了以“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健康素养”为主题的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一系列活动,在双龙广场开展义诊活动,深入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义诊及健康教育活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中医药宣传,部分卫生院还制作中医宣传折页开展宣传。县中医院还开展了小针刀宣传推广活动。石林杏林大观园充分利用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示范基地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旅游、中医药宣传,中医养生服务等工作,吸引广大群众及游客参与中医药知识的宣传与学习,普及中医药知识,同时结合医养结合,开设了中医馆,提供中医药服务。
(五)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市场的管理。在中医诊所审批方面,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中医诊所的布局、数量不设规划限制,只要备案材料齐全,即可备案后开展中医诊疗服务,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共备案中医诊所4家;县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加强中医保健市场乱象的检查,坚决查处假医游医,2019年开展了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服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坚决查处了市场以中医为名的各类游医和假医,净化医疗市场。
(六)开展民间确有专长医师申报及考核工作。为挖掘和保护民间中医,确保民间中医药传承和发展,2018年,根据全省的安排,在全县开展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的申报工作,申报不限学历,不进行考试,只要提供病历病例、相关人员推荐等资料,最后由省级专家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全国统一的《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范围及技术内的中医服务,为民间中医人员“转下”提供了政策支持,全县共有60余人进行了申报,38人通过资料审核待全省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考核。
(七)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县中药资源。2019年,我县被列为全省中药资源普查第六批普查县,共投入资金22万元,将开展以云南中医药大学专家为骨干,卫生健康、农业、林业部门配合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全县药用植物资源,为全县中医药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信中医、看中医、吃中药,让中医药成为广大群众看病的首选,为中医药的发展和传承打下基础。
(二)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以看得好、能治好为目标,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中医医务人员技术能力、中药质量等各方面建设,培养中医名医名科,提高中医对疑难杂症的治疗能力。
(三)充分利用好医师确有专长考核政策,保护挖掘全县民间中医,发挥好民间中医中药在保护群众健康中的作用。
(四)认真贯彻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健康工作理念,将中医药服务工作融入到全生命周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提供中医药服务。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及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毕新林 联系电话:67793763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