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永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1.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情况。石林县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共18家,正常经营的有12家。石林县电子商务企业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产自销电子商务企业,销售的商品主要以自己生产、加工为主,经营产品种类较为固定,如万家欢蓝莓庄园、连宏苹果庄园、石林西游人参果专业合作社、石林华莱永生花卉有限公司、石林云津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林县灵彩绣商行等。第二类是以营销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如云南彝伙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诚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满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营销产品主要以石林应季农特产品如人参果、枇杷、雪莲果、苹果、蓝莓等为主,除连宏苹果庄园、石林西游人参果专业合作社属季节性经营之外,其他企业基本保持全年营业,云南彝伙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诚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金满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形成良好发展态势。第三类是以服务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如幸福石林、石林在线、中国石林网等。此外,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跨境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石林县于2018年分别在长湖镇、圭山镇、西街口镇、大可乡4个乡镇建立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目前长湖、大可两个服务站运行效益较好。
2.快递市场分布情况。石林县共进驻快递、物流企业30余家,快递网点数量较多的分别有中通快递(7个)、申通快递(5个)、圆通快递(3个)、韵达快递(3个)。据不完全统计,中通快递每日寄件500余件,收件1500余件;韵达快递每日寄件500余件,收件2000余件,德邦、华贸、畅达、辉隆、飞邦、老四等物流货运企业业务量也在稳步增加。各乡镇已被快递物流企业覆盖,但在各行政村及自然村,因快递数量有限,农村快递配送体系不成熟,目前快递市场基本处于空白。
3.电商产品供给情况。石林县电商企业经营产品主要以地方特色农产品为主,辅之以加工食品、工艺品和旅游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方面,石林县可实现一年四季供货不断,且各乡镇均有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西街口镇有人参果、紫皮大蒜,圭山镇有苹果、野核桃,大可乡有枇杷、花椒、板栗、松仁,板桥镇有萝卜、血桃、花卉,长湖镇有雪莲果、百香果。加工食品、工艺品方面,路南乳腐、刺绣、永生花卉等深受消费者青睐。旅游产品方面,石林风景区、乃古石林风景区、长湖风景区、大叠水风景区已形成石林旅游品牌,具有较大知名度。
(二)存在的问题
1.人才不足,水平偏低,缺少智力支持。石林县的电商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半路出家,大部分在实践中独立摸索,缺少相互间的沟通取经,缺乏专业化、精深化、针对性的指导与引导,导致石林现有电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能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此外,农村方面电商人才严重匮乏,虽然政府曾多次组织农村青年参加电商人才培训,但多属于入门式、扫盲式培训,大部分只能完成电子商务的基本电脑操作,尚不具备独立开展电商的能力和素质,缺乏既懂农业农村工作,又懂电子商务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和农村电商带头人。
2.规模偏小,品牌效应低,缺少龙头企业。一是石林县电商经营企业大多是活跃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的“卖家”,场地不固定,仓库多设在居民小区,经营不便,且各电商企业抱团发展、合作共赢的意识不强,不注重信息、仓储、人才、服务等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各自为战,分散经营,整体发展还呈现“散、小、乱”的态势,难以形成集聚效应。二是石林人参果、枇杷等网适产品虽种类丰富,但缺乏统一的开发、加工、包装和宣传,大部分网适产品还处于低、小、散的局面,品牌少、知名度不高,总体竞争力不强,“石林”品牌的打造意识不强,难形成品牌效应。三是石林本土电商企业及电子商务服务型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缺少发展电子商务的龙头企业和效益明显的示范网店,对全县发展电子商务示范带动效应不明显。
3.政策扶持力度弱,财政扶持资金明显不足。一是在电子商务政策方面,县级尚未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出台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没有一套专门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的奖励办法。二是资金投入不够,市级虽有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门槛稍高,企业难以达到;县级没有配备专项资金。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制订石林电子商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短中期发展目标”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7〕13号)要求和省、市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会议精神,为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优化石林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石林县于2017年8月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到2020年底,建成1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全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100%;建成集政务、商务、服务等为一体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建成县级快递物流综合配送中心1个;建设利用国内知名平台的线上线下“体验店”3个以上;力争建设1个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孵化电商微型企业15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诚信示范企业4家以上,累计培训电商人才2000人次以上;培育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5个以上;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亿元,年均增长不低于30%,综合物流成本降低20%;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4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0%。初步实现“村村通快递、组组有电商、户户有网购”的目标”作为石林县电子商务的发展目标。目前,我局正计划协调石林工业园区昆钢标准化闲置厂房作为石林县电子商务企业的集中办公区,拟召集石林县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进驻集聚发展,形成集仓储、快递物流、销售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为后续电子商务品牌创建、人才培训等提供硬件保障。
(二)“加大财政投入,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每年比例递增划出专款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当前,省、市、县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方面有很多专门的政策措施,如《昆明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财政每年从服务经济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引导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均有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再如石林县《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1条措施的意见》(石政发〔2019〕10号)规定:支持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对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本年度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投入和平台推广费用之和的5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引导和支持个人和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对线上年销售额100万元—5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对线上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面对当前县级财政资金紧张,电商企业小、散、乱,难以达到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现实情况,我局积极鼓励各电商企业通过组合合作,抱团取暖,资源共享,集聚发展,形成规模效应,积极争取省、市专项扶持资金,不断壮大本土电商企业。
(三)“出台鼓励优惠政策,给予电子商务企业减免税政策”情况
在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优惠方面,一是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二是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三是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发展,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税务局、各金融部门分别制定出台具体的扶持措施,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细化电子商务优惠政策,在电子商务企业房租补助、装修补贴、水电宽带费用补助、物流快递费用补助、网络销售交易额奖励等方面明确奖励办法,为我县电商企业减负减压。
三、下步工作方向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我们将做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一是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石林县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扶持政策,在做大做强现有电商企业的同时,鼓励更多传统企业转变思想,向电子商务领域延伸。二是加快电商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本地电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感谢您对石林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