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
圭山镇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91号建议的答复
毕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蝴蝶村委会辖区内实施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蝴蝶村委会,属于山区。距离镇政府所在地海邑9公里, 国土面积20.76平方公里,海拔2115米,年平均气温12.5℃,年降水量809.5毫米,适宜种植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02户,人口1121人。农民收入主要以粮烟为主。 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蝴蝶村委会大力发展生产,加强文明生态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村内公路原安装的路灯已老化损坏,由于村资金有限,无法安装路灯。为了方便村民的生产生活,也为了加强村里的社会治安,建议上级政府在蝴蝶村委会辖区内安装太阳能路灯250盏为盼。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做好蝴蝶村委会辖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工作。
2.蝴蝶村委会辖区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亮化工程项目已列入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库,正在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支持,待资金到达,及时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改革发展为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推进村内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圭山农村基础设施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