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
圭山镇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
毕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当甸村委会小板田村进行整村搬迁的建议》已交我镇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板田村位于当甸村委会南边1.5公里处,处于石林县与弥勒市的交界地段,全村有34户130人,耕地面积有110亩,距龙王寺煤矿大约500米,属于产煤区。近年村内部分土地塌陷,村内道路开裂,大部分村民住房也存在开裂情况,已列为石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重影响小板田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由镇分管领导负总责,镇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小板田村地质灾害搬迁工作。
2.经实地踏勘,小板田村属于石林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为小型,不能争取市级搬迁资金,并且该村没有一片适合整村搬迁的土地,目前,已落实两名监测员监测该村地质灾害,确保全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我镇把具体情况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后,县自然资源局建议逐步实施搬迁,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搬迁4户,今后将加大与县自然资源局的对接力度,争取尽快完成该村搬迁工作。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圭山镇将及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逐步实施搬迁,今后将积极向县自然资源局争取指标尽快完成该村搬迁工作。
感谢您对圭山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镇的工作!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