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山镇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圭山镇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毕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蝴蝶村小组大礼堂二期工程项目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蝴蝶村距县城45公里,海拔2165米,地处泸西、陆良、弥勒的交界处,全村271户978人,在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村子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很大的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村民的幸福指数明显增强。目前蝴蝶村小组大礼堂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缺少资金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请上级部门给予帮助解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圭山镇按石林县乡镇财政体制所分配的可用财力只够维持正常的机构运转,就目前镇财力而言,无法解决蝴蝶村小组礼堂二期工程项目资金问题,建议由镇规划中心列入项目库,通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立项并安排补助资金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改革发展为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圭山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圭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