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林人参果科学管养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石林县人参果种植面积达到了12万亩,初步形成了以石林县为中心,辐射带动泸西、师宗、弥勒、陆良、宜良等市县近8多万亩的生产格局。我县已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商品人参果生产基地、种苗供应基地、产品集散地和销售中心。石林人参果已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西街口镇(人参果)获得第八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成为石林县首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镇。但是,没有规模以上企业带动,组织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较低,以传统种植习惯为主,接受新技术、转变新观念、采用新模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配合技术推广部门做好技术示范,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以点带面,逐步转变思想观念。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县农业农村局以村为单位开展以人参果标准化种植技术为主的引蔓栽培、多枝蔓整形、单枝蔓整形、提早整枝提早结果、病虫害综合防控等技术培训。在西街口、台创园、小叠水、石哑口创建标准化种植示范点。
(二)以人参果产业“一县一业”创建为契机,做好西街口镇人参果“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构建石林人参果产业体系平台。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技术示范培训力度,提高种植效益。
(二)建立人参果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点,创种植模式、为种植户树立榜样,强化食品安全、品牌意识。
(三)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县人参果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