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冯家庭王俊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16:46
浏览次数:510
字号:[
大
中
小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冯家庭王俊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19〕3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家庭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俊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