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施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出租车打表收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的出租车收费不规范,多数不实行打表收费,不公示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司机根据目的地,与乘客商定,存在乱象。有时存在不同司机收费标准不一的问题,有时存在司机漫天要价的情况,不仅不利于本地市民的出行,也会对外地游客的旅途带来不好的体验,有损群众的利益和石林旅游的形象。
二、办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林县城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批复》(石发改复〔2011〕27号)文件,所有出租汽车均统一实行打表收费;二是进一步规范公示相关内容,将收费起步价、里程价、投诉电话等在出租汽车显眼位置进行了公示;三是进一步加大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三、下步工作方向
施丽红委员,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县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努力提升石林交通基础设施品质。
(联系人:李忠全 联系电话:13708797282)
石林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