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9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02 15:55
浏览次数:103
字号:[
大
中
小
]
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9号 建议的答复
王宏芬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机耕路修缮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县、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已列为第189号建议,并交由长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宜政老寨村的实际,镇政府组织村委会、下乡联系组、规划中心、项目办、农科组等部门,积极开展了现场调研,并形成请示报告,因长湖镇财政困难,无力出资建设,目前已经将该项目列入长湖镇项目库,并按照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立项解决。
感谢您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