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2号 建议的答复
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2号 建议的答复
金跃英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宜普勒村公厕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县、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已列为第182号建议,并交由长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湖镇雨胜村委会宜普勒村共有179户,现有人口725人,村内有两处活动场所,礼堂和彩钢瓦待客处,每到逢年过节就在里面开展文艺表演、宣传各种各样的经济发展方式,因为没有公厕,一到节日上厕所就成了一道难题,由于村组和村委会没有什么经济收入,没有能力解决这个最需要的公厕。经镇人民政府实地踏勘,你提出的建议情况属实,镇人民政府已经将该项目纳入镇级项目库内,下步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立项实施。
感谢您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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