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号 建议的答复
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号 建议的答复
方志学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长湖镇维则村取度奔绕小坝塘进行加固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县、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已列为第172号建议,并交由长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取度奔绕小坝塘在长湖镇维则村内,容量为1000立方米,具有生产、消防、生态、美化村庄等功能,但由于年久失修,岸坡倒塌、淤泥多,不仅蓄水困难,而且影响村容村貌。
经镇人民政府实地踏勘,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对接,将该项目列入长湖镇项目库,并按照相关程序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并立项建设,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并蓄水,极大的改善了生产用水条件,同时也美化了村容村貌。
感谢您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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