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6号 建议的答复
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6号 建议的答复
金跃英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雨胜村增加太阳能路灯资金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县、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已列为第166号建议,并交由长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湖镇雨胜村共有355户,现有人口1447人,村内3.2千米的道路已经硬化,为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原有30盏路灯,可因为村子又大又长,现还需要在村内主道路两旁安装80盏太阳能路灯,经镇人民政府实地踏勘,你提出的建议情况属实,镇人民政府已经将该项目纳入镇级项目库内,下步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立项实施。
感谢您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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