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答复
刘海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回迁新建的石林县幼儿园等尽快验收交付使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鹿阜旧城改造小古城片区回迁房(即东门坊项目)由石林同策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策公司)投资建设。公司于2009年9月与石林县签订《鹿阜旧城12号地块改造项目投资协议》,2011年,因石林县老城区改造,石林县幼儿园整体搬迁到石林县民族体育场看台下临时办学,历时8年还未回迁。2013年东门坊项目开工建设,至今项目建设主体已完工。石林县幼儿园属教育用地,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还未竣工验收,未按时回迁的原因系在施工过程土地政策出现变动,与施工单位出现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加之幼儿园建设质量、验收标准严格,建设过程中因出现了新的验收规定,导致在县幼儿园回迁问题上,至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无法开展消防验收,不能按时验收交房。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回迁新建石林县幼儿园尽快验收交付使用”的建议后。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深入了解查找原因。收到建议后,经我办组织人员到同策公司了解情况,石林县幼儿园回迁房屋主体已完工,未按时回迁的原因系在施工过程土地政策出现变动,与施工单位出现经济纠纷和法律诉讼,加之幼儿园建设质量、验收标准严格,建设过程中因出现了新的验收规定,导致在县幼儿园回迁问题上,至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无法开展消防验收,不能按时验收交房。同策公司提出,完成县幼儿园消防验收和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将具备交房条件。
(二)多措并举组织协调,加快推进县幼儿园回迁工作。针对建设单位同策公司提出的问题,县城改办工作人员积极与县住建局对接,了解回迁房的消防验收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所需材料。2019年6月25日,县城改办邀请县住建局、同策公司、石林县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会。建议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由建设单位向县住建局报告,由住建局根据职能职责给予办理。目前,同策公司正在积极准备消防验收的材料报县住建局审核。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县城改办积极帮助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推进县幼儿园回迁工作,争取县幼儿园能够早日回迁。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云志 联系电话:18987889033)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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