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吴石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旧城改造鹿城广场项目巷道、道路、空地补
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门社区隶属石林县鹿阜街道,下辖17个居民小组。为实施“1313”城市发展战略,2010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石林成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南门社区所属三元宫片区进行旧城改造(即鹿城广场项目)。项目用地146.32亩,分为A、B、C、D、E五个区,征用了南门社区及所属9个居民小组规划区域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空地,至今未领到集体巷道、道路、空地的补偿款。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鹿城广场项目实施过程中,拆迁补偿实行房地分离的补偿方式,即对集体建设用地按每平米300元补偿给被征收户,地上建筑物采用产权置换和评估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2011年8月2日,南门社区及所属的马家巷、大街兴、石街路、三元宫、小围、槐树、水阁、龙泉、横街等9个居民小组共同签订了110.549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97.406亩,集体空地13.143亩)的集体土地征用协议,征地补偿款合计2145.265万元。2011年9月15日,南门社区从县土储中心拨到征地补偿款1700万元,还有445.265万元的差额。在与项目实施单位石林成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协调过程中,成安公司提供了从公司直接支付给29户(集体)农户384.2761万元的土地补偿费支付花名册和收条。同时,在鹿城广场项目规划区域内还有D区地块拆迁后没有出让。由于本建议一方面成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无力继续按规划对D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另一方面从项目实施至今长达8年之久,相关资料核查困难,本建议反映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有待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才能进行彻底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县城改办将继续抓好本建议的跟踪办理,进一步与石林成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门社区对接,核实从公司直接支付拆迁群众土地补偿费的相关情况,对未支付南门社区及各居民小组的征地补偿费,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在对D地块挂牌出让前一次性拨付社区集体。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旧城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四红 联系电话:18987759177)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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