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毕奋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西街口村委会小集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街口村委会位于西街口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政治、文化中心,2013年完成了小集镇一期建设,为全村营造了较好的人居环境和集镇吸引力,推动了西街口全镇文化、旅游、贸易等发展。随着人参果、大蒜等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量增大,当前的集镇规模已满足不了日益发展的居住、贸易需求。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为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国家为保护耕地,对建设用地采取的控制手段。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纳入用地计划,必须严格按用地计划程序和权限报批。凡未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小集镇建设有关要求,推动此项工作还需提前谋划和规划,项目建设所需用地也应符合国土空间管制规定,并报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根据石林县人民政府(石政复〔2011〕64号)文件,对我县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做好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的要求,建议您村委会从实际出发,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鼓励拆旧建新,原址改造,尽量使用村内空闲土地。
(三)严格耕地保护管理制度,禁止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下步工作方向
随着高原特色农产品的增收,交易量的增大,目前集镇规模不能满足服务的情况,我们将结合发展情况建议从以下方面优化保障:
(一)集镇用地综合整治挖潜盘活利用,整合闲置资产、调剂资金攻克眼前难关,予保障区域内发展用地所需。
(二)从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村庄集镇规划整体方面综合考虑,优化和调整区域用地布局形态,优化集镇服务功能,完善基础配套建设,强化产业支撑,营造经营良性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现状资源管理制度,提升西街口整体形象,解决人居营商环境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鸿启 67747169)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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