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赵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着力解决“空心村”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受交通、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环境等相关条件影响,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使得留在农村的人口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的现象。与此同时,农村地区耕地空置、乡村空巢、产业空心的现象也日益凸显,形成“空心村”,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影响村容村貌,不利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由于城镇化发展的加速推进,人居生活环境向往美好的变化,从而造成多数乡村土地利用的不均衡发展,多种因素的融合诱发“空心村”的呈现。一是资源浪费。农村宅基地闲置荒废越来越多,造成土地资源和大量社会财富浪费,形成“空心村”。二是村庄建设布局分散杂乱,村庄建设无序发展,村庄建设分散化、空心化、杂乱化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缺乏建设制度管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滞后,不利于中心村(镇)形成。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有效治理空心村提高集体土地使用率,改善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尤显必要,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和努力:
1.加快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组织与实施工作,形成可管可控的建设管理格局。结合村庄发展定位、特色与资源禀赋研究推进乡村振兴举措。
2.农村宅基地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农村村民建房,应符合村庄建设规划,优先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凡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农用地建造住宅。
3.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规划引领村庄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盘活现有资源,严格执行“批新交旧原则”和探索推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体现其价值表现。
4.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明产晰权,完善权益保障。
5.制定认定标准、补偿政策、验收办法和落实补偿安置,完善农村土地管理相关政策与管理手段。
6.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加大对农村的整治投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部门协同投入力度,改善出行、就医、两污排放、卫生环境差的状况。
三、下步工作方向
留住青山促增长,改善生态环境促生活。发挥农业产业生产与生活链接的空间最大优势,充分利用环境资源优势,以原生态资源开发乡村旅游,围绕旅游发展绿色食品,腾退空散闲置土地发展留念乡愁的适度宜居体验,吃农家饭、捡农家蛋、住农家屋、做农家人的特色“民宿式”旅游,发挥中心村的集镇建设方向效应,逐步整治和改造“空心村”向中心村靠拢或集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李鸿启 67747169)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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