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64号建议的答复
陶正林代表:
您所提《关于划拨预留用地并完善手续的建议》建议由我局办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19〕21号),经与人大代表调研、面商等形成了一致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海子村委会位于石林县城东部,下辖街子上、老寨子、小新村、下浦草四个村民小组,属县城规划区。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配合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鹿阜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多个社区、村委会为我县城市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东海子村委会在桃园水乡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和布署,2009年经过招商引资,对桃园水乡实行整体开发,项目规划占地约1500亩。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2010年对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涉及的小乐台村委会、东海子村委会1475亩的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征收。为确保被征村组的可持续发展,经桃园水乡整体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按被征地10%给予预留安置用地,2011年6月征用了161.31亩作为桃园水乡项目安置用地。
桃园水乡项目用地涉及小乐台旧和东海子两个村委会,两个村委会对分配方案一直未进行统一。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我局将配合鹿阜街道办事处完成桃园水乡项目安置用地的划定。
(二)根据石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征用的安置用地大部分不属于建设用地,不具备农用地征转报批的条件;在下一轮石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将此已完成征地补偿的预留安置用进行调整,使其满足征转报批的条件,并尽快完成农用地征转报批工作后;根据批准的安置方案,按相关程序完成安置地的供地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范永刚 67796979)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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