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42号建议的答复
吴石明代表:
您所提《建议》议案由我局办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办通﹝2019﹞21号),经与人大代表调研、面商等形成了一致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门居民委员会位于石林县城南部,下辖十一个居民小组,属县城市规划区。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为配合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鹿阜街道办事处下辖的多个社区、村委会为我县城市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南门居民委员会在旧城改造推进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和布署,2010年经过招商引资,对石林县鹿阜旧城进行拆迁改造,为加快项目推进,2011年8月2日对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涉南门街居民委员会马街巷居民小组、大街兴居民小组、石街路居民小组、三元宫居民小组、小围居民小组、槐树居民小组、水阁居民小组、龙泉居民小组、横街居民小组及南门街居民委员会110.549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97.406为,集体空地13.143亩)的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征收,征地总价款合计:2145.265万元。2011年9月15日,县土储中心支向付南门街居民委员会支付了17000000.00元征地补偿费;2012年7至2013年12月成安公司支付农户3842761.00元。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进一步核实征地补偿费的支付情况,对未支付的征地补偿费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以便南门街居民委员会及时兑现给补征地居民小组。
(联系人及电话:范永刚 67796979)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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