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张忠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停车位收费行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65号),石投公司按交警、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在县城22条道路共计施划了1927个停车泊位,其中收费车位1729个。2018年火把节前,按交警、住建等部门要求,又新增划了收费停车泊位881个,县城内收费道路共35条,收费车位2610个。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石投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按石国资复〔2019〕8号文件批复对石林县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石林锦城市政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由锦城公司对县城内2610个收费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2019年6月20日——2022年6月20日)。
三、下步工作方向
1、严格按照发改部门《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石发改价[2006]5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进行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收费的管理形式、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
2、建立并执行经营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发改、城管、交警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为停车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停车服务,同时为停车泊位内市政、水务、电力、通讯、管道煤气等设施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便利。
3、与县交警大队、城管等管理部门对石林县城内违规停车行为进行协调处理,保持道路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停车泊位内良好的停车管理秩序。
感谢您对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停车泊位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会虚心接受您的建议,努力做好工作。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对石投公司管理的工作,共同为石林县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联系人:赵宝成 联系电话:13529246981 )
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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