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魏麟欧:
2017年7月25日,魏麟欧未取得导游证带领游客游览石林景区,从事导游执业活动。7月25日9时50分在石林景区被石林县旅游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暂扣财物凭证、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导游信息查询结果、昆明旅游数字管理平台导游查询结果、假冒导游证、小蜜蜂扩音器等证据证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旅游法》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魏麟欧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旅罚告字〔2017〕第14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电话:0871-67746927)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7年9月1日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
石旅罚告字〔2017〕第14号
魏麟欧:
案源和基本情况:2017年7月25日9:50在石林景区现场发现魏麟欧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执业活动。
经查: 2017年7月25日,魏麟欧未取得导游证带领游客游览石林景区,从事导游执业活动。7月25日9时50分在石林景区被石林县旅游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暂扣财物凭证、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导游信息查询结果、昆明旅游数字管理平台导游查询结果、假冒导游证、小蜜蜂扩音器等证据证实。
以上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旅游法》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魏麟欧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符合听证的条件,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符合听证条件的,在□内打√)
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7年9月1日
旅游主管部门地址 石林县双龙山18号鹿阜街道办事处内
联系人 李秀梅 联系电话 67746927 邮政编码 65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