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雪刚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雪刚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19〕23号、石干〔2019〕2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雪刚同志任县外事办主任,免去县政府对外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昂剑峰同志任县政府目督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志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免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赵荣春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段宏波同志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昂学林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赵祖航、杨秋月二位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继平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槐永强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李焰熊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孙春晖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娄继坤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农开办主任职务;
余平波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贵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保胜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冯国良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松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留云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黄文云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树萍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燕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周震波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严涛、陈为二位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东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晓娟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毕华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利华、李建波二位同志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继斌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金红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娄德良、金光林二位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国兵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鹿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永祥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云龙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陈云同志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段迎燕同志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毕少学同志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水林同志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李俊榕同志任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侯志刚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雯峰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施建英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杨俊玉同志任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云翔同志任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绍龙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代玲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毕文祥同志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符锐冰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尹桂华同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汤学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方跃章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健梅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秦卫强同志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建波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马海荣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虎亮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免去邢聪明同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文学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云华、刘明春、王永乔、张鹏翔四位同志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谷明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李光亮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许云华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两年)职务;
免去祝艳波同志县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