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1 11:26
浏览次数:214
字号:[
大
中
小
]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0 阅读次数:695】
编号 | JKMSL2019060073 | 招标项目名称 | 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彝族自治县板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石林县板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投【2018】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石林县板桥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25.7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及生活、配套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总投资:260万元 招标规模:218万元 2.4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林县板桥街道办客运站旁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不通过资格审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与投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6.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7.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证照必须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名下,近三年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8.省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且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截图信息)。同时需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9.根据云政办发[2017]60号及昆政办[2017]17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10.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截止至投标文件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再次查询并提供失信信息材料;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6-20 17:28 至 2019-06-2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7-11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石林县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宁康园22-103号招标联系人:李师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 王工招标人联系电话:13888811499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888072397 15808719108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石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746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