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2019年1月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石林县2019年1月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一、总体整治情况
本月以来,各成员单位共检查旅行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宾馆酒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旅游餐饮点等涉旅企业79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15人次。收到96927投诉2起,“一机游”投诉6起,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涉旅负面舆情,未发生涉旅安全事故。
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一是县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第四季度市对县旅游综合监管考核材料上报的通知》(石旅指〔2018〕14号),要求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考核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总结第四季度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按时上报2018年工作总结、第四季度工作小结和四季度工作考核台账。二是县指挥部下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石旅指〔2019〕1号),对隐蔽性的“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经营管理不规范、购物店隐蔽经营、部分景区管理弱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和发展在认知上还有差距等问题,进行安排布置,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三是县指挥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查核实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转办YNKM2019011714196563号投诉举报反应内容的调度通知》,组织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等成员单位召开办理专题会议,研究投诉举报件情况。成立由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落实。四是按时完成上级各部门下发工作任务,及时收集整理周报月报、“一周一整治”情况报告、督查通报等工作情况报告。
二、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
县旅游局 一是开展今冬明春安全检查。冬春季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县旅游局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深入石林大酒店、石林喀斯特博物馆、彝族第一村特色客栈等11家涉旅企业检查消防设备设备、安全通道、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发现问题1个,现场督促整改1个,积极督促管理人员做好火灾防护工作。二是开展寒假期间,春节前检查工作。县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联合石林风景区执法大队,对石林风景区、石林冰雪海洋馆及周边娱乐场所和导游进行流动巡查,经过执法人员检查督促,确保了景区及周边旅游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石林管理局 一是出动16人次对重点监管涉旅购物风险场所,社会零售商品企业1家(石林风情民族茶苑)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出动280人次配合协助县旅游局旅游监察大队检查导游400余人次。三是对涉及石林景区旅游投诉、建议,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及时办理并回复来件(电)人,调处办理率100%,满意率100%。四是景区综治网格加强景区面上机动巡查力度,认真处置接到的各类情况。本月共处置急救8起,求助20起;制止喊客、拉客34起,制止兜售48起;加强巡逻防范严格查堵景区逃票行为;制止游客乱爬石头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1600余人次。完成胜景、望峰亭游客高峰期的疏导分流工作,完成区域内的道路巡查和车辆堵卡及引导工作,完成胜景、望峰亭游客高峰期的疏导分流工作,完成区域内的道路巡查和车辆堵卡及引导工作,完成天裕酒店门口的门禁工作。持续开展 “黑导野导”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石林景区 “黑导野导”违法违规带团行为突出问题,检查旅游团队带团导游是否具备合法导游证;所持团队行程单是否与实际行程相符;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一是认真排查整治涉旅购物场所。以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旅游者集中地为排查重点;延伸排查范围,寻查隐蔽涉旅购物场所;并深入开展对接待团队和散拼游客购物场所的排查,特别是对原旅游部门取消认定的“定点购物店”,市场新出现的以接待团队为主的各类 “景区店”、“餐厅店”、“文化体验店”等社会商品零售企业。二是严管重点监管对象。继续每周对10家企业进行不定时巡查检查,坚决打击违规接待旅游团队、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强买强卖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消费维权及投诉受理处置工作,依法查处欺诈消费行为,本周无旅游消费投诉。四是做好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规范各类市场经营摊点,取缔乱摆摊点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各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规范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检查经营户244家次,景点附近餐饮店28家次,县内大小旅馆户28家次、车站8个、旅游景点12个、检查超市20家,检查了41家次集贸市场,共规范各类市场经营摊点360个,取缔乱摆摊点210个。
县运管分局 持续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共出动检查人员72人次,出动车辆40辆次,以石林风景区车站、石林高铁西站、城区及周边车站为重点,对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摸底、驱赶,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查,共劝离非法营运车辆20辆,查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24辆,未发现旅游车辆违规情况。
县城管局 共出动城管执法人员332余人次,车辆120辆次,切实加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以景区周边、县城为重点,加大力度开展占道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共批评教育并规范占道、出摊、超店面经营410余起。二是加大力度整治景区周边店招店牌乱象。与景区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4次,出动人员96人,共规范景区周边店招店牌16块,没收景区周边店招店牌2块。
县发改局 以石林景区周边商店、饭店、各类摊点为重点开展了检查。要求景区周边的涉旅企业的商品全部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率要达到100%,标价签由价格主管部门无偿提供。在巡查过程中,采取边检查边宣传,对每个经营户都再次提醒,对不按要求进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从严查处。本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共检查了40家,其中:旅行社8家、旅游购物店16家、餐饮店16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各乡镇(街道) 一是加强检查力度。杜绝扰乱旅游市场行为,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旅游氛围。加强辖区涉旅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应急工作。管控好因旅游出行引发的相关投诉。二是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到位。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开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等。三是对旅行社证照是否齐全、导游人员是否有相关资质、旅游保险是否到位、推荐旅游线路是否安全、有无投诉机制等方面展开了调查。要求各旅行社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完善投诉流程。
三、下月工作计划
(一)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景区周边餐饮住宿等涉旅经营场所日常巡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杜绝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做好涉旅投诉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内办结。
(四)加强涉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