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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901-12432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31 14:53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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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31 14:53 浏览次数: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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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4月25日至5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县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同年11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环保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县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环保行业领域存在的个性问题、脱贫攻坚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七个方面存在的16个问题,20181213日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环保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党组20188,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宇杰为组长,党组成员李福金、李建春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提出的16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责任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照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为整改工作提供了人力保障和组织保障。县环保局党组按照制定的16项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共完善和建立制度5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3个问题

1.关于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未得到充分体现的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于201912日正式印发《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石环党组发〔20191号),进一步落实了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局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党组会议,各类会议分别召开,分别记录,由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规范会议记录,从实从细做好各类会议记录及会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36号)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按照云南省移动执法监督管理相关要求,2018年全年共利用移动执法系统抽查检查企业70余家;2018年利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检查企业120家;2018年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未批先建”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在开展行动期间,石林县共发现涉嫌“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建设项目7个,逐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3问题

3.关于“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较为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好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亲自在单位和大叠水上党课,部署研究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调整领导分工,明确李建春同志分管组织和人事工作;三是开展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职工的交心谈心活动、廉政谈话,对工作、生活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四是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运用好“云岭先锋”APP扫码签到功能,严格考勤,落实好积分制管理工作;五是每月认真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

4.关于“党内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以2018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开展好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领导干部按照个人报告事项原则,认真撰写个人材料。

5.关于“对党员培养发展工作还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1名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规范整理入党材料。党支部已收到环境监察大队一名同志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将认真做好该同志的培养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2问题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局党组专题研究3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每半年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每半年对各科室作风情况作检查。二是按照《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模板,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制定完善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从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受理范围、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监督投诉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7.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至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和县纪委监委,取消5名被问责干部职工年底评优资格。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5问题

8.关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已进一步全面加强工会从业人员、财务人员、领导干部对《工会法》、《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法》等各项财务制度、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学习,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经费核算工作水平,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2018年全年各项资金支出均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层层把关,坚决杜绝了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9.关于“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我局积极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强调重申,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确实属于考察生态建设工作的,积极加强与景区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按公务考察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办事环境。

10.关于“违规发放专家咨询费”的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来,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坚决杜绝发放不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

11.关于“干部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业务素养。二是认真开展“学、查、改”,结合我局作风建设情况,对全体党员进行预警教育,查找个人廉洁从政、履行主体责任、政治纪律方面问题,提振精气神。

12.关于“财务处理及开支报销审核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石林县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各项资金支出严格审核,由经办人、财务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各项工作。二是补充完善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附件作为收费依据存档。

环保行业领域存在的个性问题1问题

13.关于“环境行政处罚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利用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环境监察日常工作和12369信访投诉中收集的线索,严查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共计立案查处了19起环境违法案件,共处罚106.0961万,收缴101.9661万元,未缴纳罚款的企业我局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二是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格执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检查机制、案件移送机制和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联动执法和协作配合,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和2017年分别向县公安局移送案件1件,2018年向石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件,依法对3家企业违法排污设备实施查封扣押;三是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督察力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11件,2017年前行政处罚罚款已全部收缴。

脱贫攻坚领域存在问题1问题

14.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乍龙村4户,大叠水村3户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贫困户房屋均已完成拆除重建并搬入新居,同时为7户贫困户添置2000余元的家居及装修材料;二是足额发放和保障驻村队员补贴、工作经费,驻村帮扶良好开展;三是健全完善驻村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已完成年度扶贫资料收集整理报送,乍龙村完成整体脱贫,大叠水村完成脱贫申报。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2问题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存在偏差”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考核细则收集整理2018年台账资料。三是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教育,深刻领会十九大系列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使命;加强反邪反邪教育,坚决抵制黑恶势力。

16.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好意识形态责任,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领导干部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为述职述廉述德重要内容。

下步工作措施

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我局工作的促进作用,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继续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巩固整改成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工作,全面抓好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为抓手,全面推进石林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整改成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注重整改成果的巩固提升,对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成果巩固情况进行跟踪,对存在思想懈怠、问题回弹等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二)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167791559;邮政信箱:石林县天奇路1号环境保护局;电子邮箱:slhbj1998@163.com

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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