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毕兰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普拉河上寨村小组建盖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自2007年以来,石林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积极配合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块标准篮球场及乒乓球场地。截至2018年3月,全县共建有63个村级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163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4条健身路径。目前,石林县完成了行政村体育基础设施全覆盖,大可乡、西街口镇、长湖镇基本实现自然村体育基础设施全覆盖。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6年,经圭山镇文广中心申报,我局调整了12万元建设资金给普拉河上寨村建设一块标准篮球场及乒乓球场地的指标,经落实,拟建设的土地为非建设用地,无法建设。同年12月该指标调整给普拉河中寨建设。2018年1月经该村小组申请,圭山镇文广中心再次申报,我局已把该村作为2018年建设指标上报了省、市体育局相关处室,待项目明确下达后,可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请村小组按建设标准先落实属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局将会积极向上级部门为普拉河上寨村小组争取项目,使村民有更多的健身空间及设施。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群众体育事业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促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何丽红 联系电话:67799879 )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8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