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艳代表:
您在今年的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配备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议》第245号建议交县卫计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由洪敏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小组,具体负责办理该建议。办理人员通过深入走访,认真调查,提出以下办理答复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93个村卫生室。据调查79个村卫生室不同程度上存在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不达标的情况。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所提建议即:县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配备村级卫生室基本的医疗设备级基础设施,让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的问题。县卫计局积极开展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调研,草拟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补助预算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资金716万元。
三、下步工作方向
及时将《石林彝族自治县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争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支持。
李红艳代表,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联系人:肖云 联系电话:67785176
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