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袁树华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螺蛳塘村委会在小广场周围修建公厕及垃圾房的建议》已交石林街道办事处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螺蛳塘村委会2016年修建小广场,但资金有限,配套设施不完善,没有修建公厕及垃圾房,帮助螺蛳塘村委会在小广场周围修建公厕及垃圾房。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的建议石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非常重视,已安排街道环境保护与城乡清洁办、统筹办工作人员实地勘测、落实,村级活动广场、公厕、垃圾房建设属民生工程,这些项目建设,首先需要村组干部具备团结干事,具备较强的执行力,项目建设村组必须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村组干部必须积极主动与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作出项目规划和预算方案,由街道相关部门向上级申报立项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1.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街道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找到合适位置,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立项。
袁树华代表,感谢您对石林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言献策,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保家红 联系电话1388859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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