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4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1-2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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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4号
建议的答复
金文林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老海宜村村内道路硬化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县、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已列为第234号建议,并交由长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镇项目办到老海宜村实地走访调研,老海宜村内有5000米左右道路尚未硬化,路段雨天出行受阻,泥泞不堪,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因我镇财政困难,长湖镇政府已将该道路硬化项目列入2018年项目计划,并积极向县级相关部门申报,争取早日立项解决。
感谢您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龙飞 联系电话:0871—7734009)
二○一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