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总工会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90号建议的答复
李永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工会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活动开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工会援助工作的政策依据是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工会法律援助制度是工会法律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补充。工会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保证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的各项法定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实现,对需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或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和所属工会组织,由工会及其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他们提供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无偿法律服务,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目前劳动关系日趋复杂,侵犯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争议大量增加,工会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等法律手段,为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成为政府法律援助不可或缺的组织部分。
石林县总工会在市总工会的关心和帮助下,积极开展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仅2017年就为38名农民工免费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全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我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主要从在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石林县总工会与云南星昊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为全县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工作。二是在县总工会帮扶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全天候为条例援助条件的个人和组织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把法律援助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为法援助工作提供了资金。四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集镇、广场、会场等地开展了工会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
二、建议办理情况
接到你的建议后,县总工会及时召开主席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和安排,提出了办理答复要求,安排了办理答复人员,明确了办理答复时限。在认真分析代表所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县总工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及时就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了摸底调研工作,开展深入基层工会了解农民工务基本情况;与县人社部门核实农民工务工人数、收入情况、欠薪情况;与县法院摸排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信息等工作。二是于2018年5月25日向所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开展了工作调研面商工作,就代表所提建议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措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进一步与云南星昊律师事务所进行协调,不断提高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质量。四是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工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随着法治化发展进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为进一步抓好工会组织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当前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在今后工作中,县总工会将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搭建开通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以云南星昊律师事所为依托,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通工会法律咨询热线67747027(县总工会帮扶中心电话),由执业2年以上的专业律师负责为农民工解答法律疑惑。二是进一步抓好农民工入会工作,以开发园区、建筑企业、农村社区等农民工密集领域为重点,充分调动基层工会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民工入会积极必和主动性,不断加大农民工入工工作力度。三是充分利用会议宣传、网络平台、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幅提高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为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四是进一步加大与人社、法院、住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增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的前瞻性、综合性、规范性,切实发挥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中的积极作用。
在此,对李永福代表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联系人:袁 宏 联系电话:0871—67796290)
石林彝族自治县总工会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