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石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4号人大建议的答复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对石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34号人大建议的答复
吴荣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叠水村委会与大叠水景区遗留问题建议》已交办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叠水风景区是石林风景名胜区七大景区之一,位于石林县城西南方向,景区由珍珠泉、小叠水瀑布、大叠水瀑布、仙人洞、清水河等景点组成,是一个瀑布、溪流及沟谷生态环境为景观特色的景区。
大叠水风景区1985年开发建设,1992年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成立并接管,1995年正式成立大叠水管理处。
您建议中提到的大叠水景区清水河峡谷东面林地,所有权属叠水村民委员会。1993年承包给村民,现承包期已满。承包期间,承包人履行了山林看护职责,确保了这一片山林没有被破坏。经石林管理局研究,给予叠水村委会21000元的生态保护经费补助,由叠水村委会与承包人协调解决好合同纠纷。
感谢您对石林旅游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石林旅游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多为建设“美丽石林,幸福彝乡”建言献策。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6771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