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大督查“我为大督查提意见”(昆环督转〔2018〕132号)交办编号DDC20180142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务院大督查“我为大督查提意见”(昆环督转〔2018〕132号)交办编号DDC20180142
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2018年12月5日,石林县先后共接收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件5件,已办结5件,正在办理0件。2018年10月31日,石林县人民政府收到国务院大督查“我为大督查提意见”(昆环督转〔2018〕132号)交办件后,县人民政府责成县卫计局对此件开展调查。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转办编号DDC20180142
(一)反映问题
石林县松子园村近年来出现死亡率偏高的现象,年龄从50岁以后开始出现各种癌症,每年死亡人数在10人左右,根据个人预测,是本村的水质问题,可能含有重金属或含辐射性强的元素,但本人只是村民,不懂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请各位领导重视此问题,为改善我村饮水条件。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无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调查处理情况
1.调查情况
(1)水源情况
松子园村常住居民433户,1384人,饮用水源为松子园村旁大石洞水井(暂定为1号井),水井于2012年4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井深101米,水量充沛,村民常年基本上使用该水井水。2014年,在距1号井100米左右又新建一抗旱备用井,井深200余米,供水量不足,现基本未使用。
松子园村饮用水供水程序为:大石洞水井水经水泵抽至村子旁山顶水池(水池直径15米,深3米),消毒后经管道供至全村各用户。
(2)水质检测结果
现场调查后,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分别取样后进行水质检测,检查情况如下:
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合格。
市环保局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未出现超标情况。铁、锰、铜、锌、砷、铅、镉七项重金属检测未出现超标情况。
(3)土壤检测结果
县环保局对松子园水源地周围土壤进行辐射检测,未见异常。
(4)死因情况:根据县疾控中心石林县死因监测系统统计,松子园2014—2018年死亡原因见下表:
松子园村死亡数据统计表
年度 | 死亡总数 | 肿瘤死亡数 | 肿瘤类型和 年龄分布 | 其他死亡数 | 其他死亡病种 | 死亡率(‰) |
2018 (1-11月) | 12 | 3 | 71(肝癌)71(喉癌)60(主动脉夹层肿瘤) | 9 | 车祸、肝硬化、自服农药各1人、脑梗2人、心梗2人、脑出血2人、 |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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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16 | 6 | 62(肝癌)、80(肝癌)、55(骨癌)、66(鼻咽癌)、83(肺癌)、64(骨癌) | 10 | 早产、车祸、冠心病、哮喘、意外跌落、溺水、胰腺炎、心肌病各1人,自服农药2人 |
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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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4 | 2 | 79(结肠癌)、82(肺癌) | 2 | 急性心梗、慢阻肺各1人 |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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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12 | 0 | 12 | 新生儿脑损伤、急性胃肠炎、跌倒、酒精性肝硬化各1人、慢阻肺2人、急性心梗2人、脑出血4人 | 8.75 | |
2014 | 6 | 1 | 63(淋巴癌) | 5 | 急性心梗1人、慢阻肺1人、脑出血3人 |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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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发现的问题
经调查,水质及土壤未见异常,水源地周围无污染情况。死亡率在全县正常值范围。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1.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加强对松子园村水质检测。县水务局加强松子园村管水人员饮用水消毒指导,要求管水人员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消毒处理。
2.石林街道办加强农村饮用水管理,加强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水对人的重要性、必要性,自觉形成保护水源的良好意识。
(九)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牵头单位:石林县卫计局。
责任人:洪敏。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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