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1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2-0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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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1号
建议的答复
方志学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小乍龙村文化活动室厨房工程缺口资金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县、镇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已列为第221号建议,并交由长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长湖镇有关部门到小乍龙村实地调研,您所反映问题情况属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方申请协调。目前该项目缺口资金5万元已经从2018年度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补助经费中解决。
感谢您对长湖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龙飞 联系电话:0871—7734009)
二○一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