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企业(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申请2018年稳岗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推进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昆劳就〔2015〕52号)相关规定,经过企业申报及我局审核,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符合稳岗补贴政策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 上年末职工人数 | 裁员比率(%) | 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元) | 稳岗补贴比例(%) | 稳岗补贴金额(元) |
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243 | 0 | 78934.86 | 40 | 39467 |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政策法规科0871-67787367,就业局0871-67781309。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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