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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809-100566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9-20 10:07
名 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3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石政办理复〔2018〕1号 关键字: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0 10:07 浏览次数:182
字号:[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3号建议的

毕志英代表:

在省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石林县圭山煤矿退出普拉河村委会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建议(第0603号建议)已交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圭山煤矿(以下简称圭山煤矿)建于1958年,属于省属煤矿,地处昆明市石林县和红河州泸西县交界处其中,矿井生产、办公区属于石林县行政区域,采矿区和矸石堆放区属于泸西县行政区域。煤矿工人户籍均属于泸西县,所产生的税收均上缴泸西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煤炭行业产业去产能政策,2016年,圭山煤矿被云南省煤化工集团列入去产能范畴,2019年前关闭退出。圭山煤矿2018531日前完成井下设备拆除和井筒封闭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地面设施设备拆除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圭山煤矿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由泸西县负责,煤矿已上缴了土地复垦保证金到泸西县国土资源局。

石林县圭山镇产煤区涉及7个村委会、19个村小组,9300余人。多年的煤炭开采,导致产煤区山林破坏严重河道干涸、农村田地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改善和修复石林县圭山镇产煤区生态环境,石林县人民政府多措并举,通过关闭产煤区焦化厂和煤矿地质灾害整村搬迁、清理废渣面山绿化河道整治道路限高打击私挖盗采行为等手段逐年加大对产煤区人居环境改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采煤区的生态环境。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及时组建办理机构。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发改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圭山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为协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办理工作。

二是做实前期工作。石林县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并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圭山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全面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并安排圭山镇产煤区生态修复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2017年编制完成《圭山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石林县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方案》,为下一步实施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管理办法》等国家出台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相关补助政策,多措并举,整合各部门资源,有针对性的包装申报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上级预算内补助盘子。2016积极申报国家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2017年申报省全省采煤沉陷区和独立工矿区关于矿区、沉陷区搬迁改造的支持,并包装云南省生态环保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18年向国家发改委申报首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并将石林圭山地区铅镉锌砷污染区(高背景区)土壤污染调查及安全利用示范项目、石林县已关闭10个焦化厂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修复工程2个项目上报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目前2个项目已上报环保部待审,项目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同步进行,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即可实施。

四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石林县通过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民族宗教等资金,在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乡村道路、民居抗震加固、养老服务、文体活动等方面累计投入2313万元用于产煤区7个村委会19个村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使矿区生态环境得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开展地质灾害搬迁。由于煤炭开采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导致芋头得村部分村民房屋基础坍陷房屋受损。石林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工作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和评估,按评估建议给予19户村民77.8万元补偿,该笔资金已全额拨付到圭山镇政府,由圭山镇政府统一拨付给受灾村民并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目前,搬迁实施方案已上报市国土资源局争取搬迁项目补助;海纳村搬迁项目正开展选址工作,待选址工作完成,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搬迁方案后,将积极向市国土资源局争取搬迁项目补助。

六是积极调整产业导向。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抓好煤炭行业去产能和转型升级工作,减少煤矿数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2014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政策,引导煤炭行业开展转型升级和去产能工作,通过4年的努力,石林县煤矿数量从16对减少到现在5对,减少了68.8%。根据产业政策,目前,石林具备条件保留的矿井有2对,剩余的3对矿井均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其中,有2对矿井无法继续实施转型升级即将面临关闭,另外1对矿井正在办理转型升级相关手续。下步工作中,石林县将积极引导转型升级后的煤矿企业实施标准化、生态化生产,为产煤区生态修复奠定坚实基础。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强化监管力度,注重多部门联合执法,防治结合,采取强硬措施,严厉打击私挖乱采、无序堆放废弃矿渣及违法排污的行为。强化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界定企业采矿区域,督促企业按区域履行环境治理职责;责令企业修建尾矿坝、拦砂坝等挡护设施及污水沉淀、净化设施,对厂区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河道。同时,加大河道产水区森林植被恢复力度,提升涵养水源能力,避免水土流失。

二是加大项目实施进度。通过采取项目策划包装、项目规划编制、争取上级支持等措施,逐步完善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产业规划,实施道路治理、河道治理、矿井水污染治理、改造扩建废渣集中处理场、面山绿化植被恢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因地制宜,切实帮助产煤区群众找准路子,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人居环境。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石漠化治理、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产业扶持、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和项目向产煤区倾斜,加大对产煤区群众的扶持力度,促进矿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深入矿区,特别是私挖乱采较为突出的区域,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拒绝私挖乱采,增强保护矿产资源的自觉性。避免因私挖乱采破坏植被,造成污染或雨水冲刷堵塞河道的现象

毕志英代表,衷心感谢你对圭山产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产煤区生态修复是一个综合性工程,石林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资金投入力度,循序渐进开展产煤区生态修复工作,着力改善提升当地群众的人居环境。

   (联系人:段明宗,联系电话:15808849066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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