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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807-092320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30 11:02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石林办复〔2018〕14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30 11:02 浏览次数:80
字号:[ ]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

                 答  复


普连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林县石漠化荒山土地治理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2012年岩溶地区第二次石漠化监测数据表明,我县土地总面积为168216 hm2,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为48357hm2,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8.75%;石漠化土地主要集中分布在长湖镇、西街口镇、圭山镇,三个乡镇的石漠化土地面积占全县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的77.59%。

二、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产业发展,我县2012年列入了石漠化治理试点县以来,各级已累计投入石漠化治理资金5131.25万元,其中:国家4785万元、市县为346.2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石漠化区域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在林业项目中,共实施了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486288.1亩,其中:人工造林40351亩、封山育林445937.1亩。目前,国家每年投入我县石漠化治理资金为950万元,为我县的石漠化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县是全省石漠化较为严重的县区之一,我局作为承担全县绿化造林的主管部门,在林业产业发展和资金扶持上,将结合国家、省、市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石漠化治理等项目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扶持。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干部和各企业参与到建设“美丽彝乡”中来,对在县域内实施的绿化造林项目,我局将按照不同的申报条件,积极争取资金扶持。

再次感谢代表们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代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建明  联系电话: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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