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60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60号建议的答复
沈建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水尾花椒种植产业扶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水尾村历来就有栽植花椒的传统和历史,近几年通过各级的努力引导,目前已栽或准备栽植的花椒面积近3000余亩,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打造一乡一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产业发展,2016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石林县林业生态建设及资源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根据地块的地理条件,符合国家、省、市扶持条件的纳入项目并按政策标准给予补助;没有纳入项目的,按照县级三年行动方案给予奖补。奖补办法:管养满一年经检查合格的每亩补助造林费500元,管养满二年、三年并检查达标的每亩补助管养费200元。截止2017年大可乡种植花椒大部分已纳入石漠化治理项目或县级三年行动,今年准备种植的也规划为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或其他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三、下步工作方向
林业产业的建设和培育是一项持续的建设项目,作为县级主管部门,在全县的林业产业发展和资金扶持上,将结合国家、省、市、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石漠化治理、三年行动等项目的申报条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扶持。
再次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代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建明 联系电话: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