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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807-092312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30 10:54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石林办复〔2018〕10号 关键字: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30 10:54 浏览次数:53
字号:[ ]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陈艳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北小村核桃连片种植补助款兑现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的意见》(昆政发〔2011〕6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县情和群众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需求,我县在2012年—2014年实施了3.18万亩的市级退耕还林项目。根据昆明市林业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农〔2012〕2 号)的文件,我县属第二板块,补助资金为市县配套各50%,补助资金为500元/亩.年。但补助到2013年后,市级为了重新调整补助办法,导致2012年实施的市级退耕还林项目在2014年—2015年期间补助资金一直没到位,现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级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17〕40号)的要求,在补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补助年限为5年。

    二、建议办理情况

目前,市级资金已于2016年和2018年到位了二年,但由于全县实施的面积较大,部分农户由于不注重管养,出现长势差、保存率低,保存面积达不到要求等问题,导致市级补助资金一时难以兑现。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去年年初已安排各乡镇(街道)督促各农户进行补植和加强管养,对没有补植的地块在今年3月底前已按要求进行了地块变更。且已于今年5月初通过了市级专项验收,待市级公布验收结果后,就将市级下达的补助资金按照合格情况进行兑现。

三、下步工作方向

因市级补助资金已到位,但县级配套资金还未到位,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争取在明年内按政策要求,将县级配套资金配套到位后拨付到各合格退耕农户中。

再次感谢代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希望代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建明  联系电话: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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