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王张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安排经费用于乡镇及村委会护林员防火考核》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林下植被生长旺盛,林下可燃物载量大,后期高温天气,火险等级偏高的严峻形势,石林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强化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没有因机构职能职责的调整和合并而影响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始终做到完善责任制建设,周密安排布置,强化督促检查,开展武装巡查,重视高火险区防范,研判重点防守,狠抓火源管理,扑火队伍进驻一线,加强昼夜值守,教育宣传常态化,配足扑火物资,推广人技防控,调动基层力量等各项措施的落实。2018年实现无人员伤亡和无森林火灾(火情)的“双无”奋斗目标,取得又一个攻坚战的胜利,确保了全年各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安全,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推进。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8年3月6日,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强化2018年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的通知》文件规定,有森林防火责任联系点的县直机关单位必须拨付村委会不少于1万元的森林防火经费。2018年6月3日县防火办到圭山镇海邑村村委会进行工作调研,与王张福代表面对面进行沟通,6月21日进行面商答复,王张福代表对答复意见比较满意。
三、下步工作方向
今后林业局将继续积极争取森林防火资金,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乡镇、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石林县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同时,对王张福代表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联系人:李卫平 联系电话:0871-67796853)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