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工信局对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7号提案的答复
赵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排除重要保供电场所设备隐患、确保重要活动正常开展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经过前期多次调研协调,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石林县作为云南省旅游大县,每年各项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频繁召开举行,保供电需求逐年增长。石林供电公司定期对医院、学校、煤矿、供水、酒店、体育场等重要用户开展安全用电及保供电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供电安全隐患多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用电检查结果通知单》,但安全隐患仍未得到消除,加之极端气候条件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原因导致的供电线路跳闸、设备烧损等引发的终断供电事件时有发生,保供电压力及形势十分严峻。
二、办理情况
(一)经石林县工信局与石林供电有限公司多次协商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2016年10月24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保供电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58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为确保县庆各项重要活动电力保障,县三电办联合县安监局、石林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两次对相关场所进行电力安全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但安全隐患仍未按要求整改。经请示县人民政府,2016年12月9日上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段宏波副主任受县人民政府殷瑕副县长委托,主持召开县庆保供电隐患整改专题会议,综合分析了县庆保供电形势和保供电专项抽查问题,就县庆期间重点活动场所和单位存在的电力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和分析。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供电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县庆各项活动成功举办。
(三)经石林供电有限公司对常规保供电客户多次检查和下发隐患整改函,部分酒店、学校、体育场馆对隐患一直未予整改落实。为确保我县常规保供电客户用电安全,2017年,8月8日县工信局(三电办)组织旅管会、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文广体局、石林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召开常规客户保供电安全隐患整改专题协调会议,综合分析了常规客户保供电形势和通报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检查问题。会议要求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下属单位或企业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人力、物力,全力配合,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不发生任何用电安全事故。
(四)2018年7月12日,县工信局、石林供电有限公司联合对县文体中心体育馆、长湖斗牛场等火把节活动场所进行电力安全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确保火把节期间各项活动成功举办。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多年来,学校、供水、体育场等主管部门均以无整改经费来源为由未能整改。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保供电方案》,进一步加大协调对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签定年度《电力安全责任书》,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客户切实整改安全隐患。
(二)石林供电有限公司要适时对保供电客户开展用电检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三)对整改不力和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的职能主管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纳入年度考核并问责。
(四)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客户,按照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和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停业整顿或停止供电处理。
尊敬的赵箐委员,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电网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在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下,我县经济社会将得到快速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石林县城东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67791340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17日